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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关汇荣丰商贸有限公司城南第二加油站被罚款225,793.96元

时间:2024-02-27作者:chy123分类:时尚科技浏览:3457

金融界2024年2月22日消息,马关汇荣丰商贸有限公司城南第二加油站因存在应缴少缴增值税等违法事实,被国家税务总局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决定处以偷税数额50%的罚款,罚款数额为225,793.96元。

据公告内容,马关汇荣丰商贸有限公司城南第二加油站在2020年10月16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货物名称为“供电*电”的增值税专用发票23份,抵扣进项税额20,517.3元。经检查,该单位和马关汇荣丰商贸有限公司城南第一加油站共用一个电表,并且没有分表计费,因此不属于该单位使用的部分应作进项税额转出,进项税额转出金额为17,439.7元。此外,该单位还存在少计销售收入的问题,2021年7月至2022年12月期间,通过微信公众号、对公账户、公司出纳吴集集的个人银行账户、现金等四种方式收款,收取成品油销售款项合计4,003,917.99元(含税价),不含税销售收入合计3,543,290.26元,在账簿上记载并申报的不含税销售收入为2,123,525.92元,少计收入1,419,764.34元,少申报销项税额184,569.38元。

马关汇荣丰商贸有限公司城南第二加油站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构成了偷税违规行为。根据检查情况,该单位应补缴增值税合计165,469.89元,其中2021年应补缴4,839.29元,2022年应补缴160,630.6元,2022年12月期末留抵税额应调整为0。因此,国家税务总局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决定对该单位处以偷税数额50%的罚款,罚款数额为225,793.96元。

马关汇荣丰商贸有限公司城南第二加油站被罚款225,793.96元

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者:天眼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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