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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保险“牌照”却代为投保、缴费!哈��跨界“玩过头”

时间:2023-09-27作者:chy123分类:行业资讯浏览:14982

“本以为在哈��App投保了‘优享险’可以高枕无忧,可谁知还要赔给租车公司停运费。”“哈��和我非亲非故,为什么可以默认成为我的投保人?”“在哈��App买保险感觉中了连环套。”据北京商报记者了解到,近期有不少消费者在哈��App中遇到了不愉快的服务体验,均指向了哈��的跨界板块――保险。

究竟是误会一场,还是哈��App“店大欺客”?对于消费者的上述糟糕体验,北京商报记者对相关产品进行了实测和回溯。此外,记者通过公开信息及多方求证了解到,此前的保险经纪牌照收购事项不了了之,哈��目前没有保险销售资质。那么,哈��后续要想成为够格且合格的“投保人”还需迈过几关?

“优享险”or“优享服务”?

“找几个租车‘搭子’,组团自驾平均每天不到100元。”没有车却偏爱自驾的年轻人正通过租车的方式,实现旅游出行“自由”。不过,说走就走的旅行是开启了,但是结果却一言难尽,张状(化名)便认为自己是其中的“被坑者”之一。

当下,租车游玩在年轻人中越来越流行,每逢节假日,租车市场井喷的新闻屡见报端。热闹之时,也频有乱象曝出,租车与套路很容易被消费者关联在一起。那么,张状遇到了怎样的烦心事?

“本以为在哈��App买了‘优享险’可以高枕无忧,可谁知还要赔给租车公司停运费。”张状称,旅途虽愉快,但租车初体验却一言难尽。不久前,张状在哈��App上租了一辆车,还车时经过租车公司确认才发现车辆被剐蹭出一条划痕。

不过,张状并不担心赔偿。他表示,当时买了“优享险”,“优享险”当时写着无需承担全部车辆损失。不过,租车公司还车人员的一句话,让他出乎预料。

“虽然补漆维修我们负责,但需要收取停运费用,你一共给我500吧。否则自己去维修厂补漆。”上述租车公司还车人员所指的停运费用,是车辆因维修而耽误正常租用产生的损失。

虽然需要交近乎半价租车费用的钱,但考虑到时间成本等因素,张状最终还是不甘心地交了钱。后续其通过哈��App查询了解到,买的“优享险”确实并未包含上述停运费用,并且他认为的这款“优享险”也压根不是保险。

图片:消费者提供的截图

一项服务,被认为是保险,天大的误会是如何酿就的?北京商报记者实测并通过哈��客服了解到,目前平台上的基础保障服务、优享服务的确并非保险,而是一项服务。

图片:哈��App截图

张状表示,之所以以为是保险,是因为不论是在基础保障服务还是优享服务下方,有“上述车损险和三者险”“保险理赔”等保险相关的描述。

其实,误会上述基础保障服务或优享服务是保险的并不止张状。有不少消费者在遇到类似张状的情况时表示,“保险就是坑,这也不赔,那也不赔”“以后绝对不会买保险”“保险公司就是骗人的,一开始说得好好的,结果要想赔钱难于登天”。

不难发现,上述消费者都把服务当作了保险。在出现赔偿纠纷时,把“帽子”扣在了保险公司身上。在业内人士看来,互联网平台做好保险与服务的区别有一定的必要性。“互联网平台做好保险与服务的区别提示,可以提高消费者的知情权,降低因误解带来的投诉。”北京劭和明地律师事务所保险律师李超认为,平台应在页面显著位置标明提供的产品是否为正规保险产品。如是保险,还应披露承保机构、销售机构等;如只是自己提供的服务,也应提示该服务并非保险产品,以引起消费者的注意与理解,降低误解带来的纠纷。

谁赋予的投保资格?

“我和哈��非亲非故,为什么它可以成为我的投保人?”令消费者一头雾水的,并不止“是保险还是服务”。

据吴小(化名)称,自己在租车时加购了一款保险,但收到保单后发现,投保人是“xx科技公司”,不仅如此,交的保险费用和租车费用一起支付给了名为“xx网络科技公司”的收款方。在她看来,收款方和投保人都不带保险二字,意味着属于非保险机构,属于第三方公司拿了钱去投保,这让他产生了“不安全”的担忧。

北京商报记者实测,在哈��App提供的租车服务中,在选购车型和日期后,进入了“订单提交”的界面后,可以选购“驾乘人员保障”,保费一般每天几十元。选择“驾乘人员保障”,并点击“提交订单”选项后,支付了租车+“驾乘人员保障”的总金额。收款账户显示为,杭州哈行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图片:哈��App及支付截图

根据后续收到的保单来看,“驾乘人员保障”为一款名为“哈��租车意外险的”保险产品,投保人的确为上海哈��普惠科技有限公司;保险费用及租车费用等的收款方杭州哈行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收款方和投保人是谁?有何关系?据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上海哈��普惠科技有限公司是杭州哈行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母公司。

图片来源:保单截图

消费者之所以质疑哈��不具有投保人的资格,是因为《保险法》明确规定,人身保险的投保人在保险合同订立时,对被保险人应当具有保险利益。在消费者看来,本人、配偶、子女、父母才算得上属于有保险利益的合法投保人。

不仅投保资格受到质疑,哈��或也存在没有保险销售资质而开展保险业务的情况。去年,四川亿安保险经纪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安保险经纪”)发生工商变更,原股东全部退出,新增全资股东为上海钧丰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钧丰网络”),而后者正是共享出行平台哈��的关联公司。不过,后续上海钧丰网络退出投资,目前亿安保险经纪的股东中没有了上海钧丰网络的身影。北京商报记者通过多方求证,目前的亿安保险经纪与哈��并无关联,以及通过公开信息并未查询到哈��有保险经纪、保险代理、保险兼业代理牌照,其保险销售资质存疑。

而哈��如果没有保险经纪、保险代理、保险兼业代理牌照,即没有保险销售资质,其也并没有收取保费的资格。《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办法》规定,非保险机构不得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商业行为:代办投保手续;代收保费等。

不过,从上述投保到支付的流程来看,哈��平台充当了保险中介公司的角色。“哈��一方在保险合同中将自己确定为投保人,既不是保险人也不是保险中介人,形式上是符合法律规定的。但是,从业务操作的实质来看,其做的就是保险经纪人的事。”因此,首都经贸大学农村保险研究所副所长李文中认为,根据“实质大于形式”司法原则来看,哈��一方这样操作存在违背监管规定的嫌疑。

“这样操作一方面可能引发其他市场主体的效仿,扰乱市场秩序,引发恶性竞争,损害那些合规保险中介机构的利益;另一方面其在法律上取得投保人权利后可能会和消费者权益产生冲突,更可能会行使投保人的权利(如退保)而损害消费者利益;再者,由于法律上它是投保人,摆脱了所有保险中介监管规定的约束,既可能损害消费者利益,还可能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因此,监管部门需要进一步完善监管制度来防范这种操作可能带来的风险。”李文中表示。

在法律层面的绝大多数情况下,投保人对于保险合同有着任意解除权。基于此,有业内人士也表示,哈��一方为投保人,如果中途办理了退保,那客户的利益将受到很大影响。这同样引起不少消费者的担忧,因为如果哈��一方并未有保险“牌照”,且采用成为投保人以及收取保费的方式进行投保,谁来保证哈��一方100%不办理退保、100%将保费交给保险公司、保单100%是真实的?

北京商报记者就哈��一方是否违反《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办法》中的代收保费、代办投保手续等规定的相关问题致函采访哈��,截至发稿,哈��未进行回复。

“赠险”实则披着羊皮的狼?

“免费领保险,谁不心动?”王奥(化名)向北京商报记者表示,近日在哈��App中发现了一款可以免费领取的保险。然而,赠送的保险虽然领到了,但同时也“搭”进去上百元。

此外,也有消费者表示,自己在哈��App选购保险时,怀疑陷入了投保连环套,掉入了设计好的陷阱,导致由首月扣费几毛钱到次月扣费数十元却浑然不知。

从免费到收费上百元,到底是怎么回事?

根据消费者提供的信息,北京商报记者实测发现,在哈��App首页点击“保险”选项后,进入的是免费领取保障界面。在这一界面填写姓名、手机号、身份证信息后,点击“同意并免费投保”后,弹出的新界面最上方显示“恭喜您,获得最高50000元出行保障”。

同时,在这一新界面的主要位置,推荐了一款保险产品,宣传字样包括“最高600万医疗保障”“每月0.4元起”等信息。点击“立即投保”后,弹出的界面显示,“99%用户选择升级,享受更多保障”,同时有“一键升级获取更高保额”和“放弃升级保障”两种选择。

图片来源:哈��App

图片来源:支付截图

选择“放弃升级保障”后,直接跳转到了支付界面,支付界面显示“出行保保费支付”,费用为0.7元。值得一提的是,不论是前述点击“放弃升级保障”还是“一键升级获取更高保额”,后续弹窗中推荐投保的保险和推荐投保的模式几乎一致。

其中,后续引导式投保的弹窗包括:“升级医疗保”“升级后最高600万保额”“600万保障一键升级”“还差一步,获取双重保障”等引导式字样。北京商报记者连续根据引导投保下来,最终查询保单界面发现,共投保了四份保险。

图片来源:哈��App

值得注意的是,在其中一个弹窗带有“一键升级 获取更高保额”选项的界面中,北京商报记者细心发现一行小字“升级后,次月起缴69.7元/月”。经与上述消费者沟通了解到,当时只顾及了“一键升级 获取更高保额”升级保障,未发现这一行小字。

这并非个例,有不少消费者选择了记者实测过程中的“一键升级 获取更高保额”“立即完善”选项,以当月交了1元左右保费为例,保单显示总保险费为10元左右,不过,等到次月扣费时或选择交下月保费时发现,次月扣费数十元,意味着一年要扣费近千元,认为自己被骗了。

图片来源:哈��App

据了解,目前被一地监管列入黑名单的“魔方业务”便是指部分机构通过免费赠险或以低保费、低保额、高免赔保险等方式吸引客源,进而引导客户“升级”投保常规百万医疗险或其他保险。虽然各地方监管局未对魔方业务发文禁止,但各地相继发布过一些互联网营销的禁止项,指出互联网销售平台设有“免费领取”页面,以“免费”为噱头,实则诱导消费者购买收费的保险产品。

从上述领取赠险到升级保障过程来看,北京工商大学中国保险研究院副秘书长宋占军表示,上述保险具有和魔方业务或套路保相似的投保过程,即使在特定页面符合监管的提示要求,但快速跳转过程中多个产品的迭代投保使得消费者难以准确理解产品条款和保费要求。类似业务的不断出现,损害了消费者利益,并严重伤害保险行业整体形象。

“通过引导升级保障,营销套路很明显。”在李超看来,从中长期来看,“套路保”会导致对消费者利益的损害,通过低价获得客源,升级后变为高价诱导消费者,等消费者发现后会认为是保险行业不诚信。

保险专业律师李滨也认为,对于普通保险消费者而言,其最主要的感受就是被套路了,被欺骗。自己是在没有购买保险意愿的情况下,被“软强制”的方式投保的,发现真相后,特别是后期保险费有显著的提高,消费者会有被保险公司玩弄和被戏耍,尊严被侵犯的无力感陡升,随之而来就是对保险公司极其反感、不信任感的产生和对保险监管失控的失望,这严重影响了保险公司的商业信誉和保险业的整体形象。

“建议保险行业协会或监管机构建立类似产品的举报投诉机制,支持消费者、同业保险公司等及时关注并举报,坚持‘实质重于形式’的监管原则,及时打击和惩处类似违规销售行为,并依法追究互联网销售平台的连带责任。”宋占军表示。

对于后续打算如何调整、更改相关界面宣传,既做到便利消费者,又做到避免让消费者产生误会,北京商报记者致函哈��进行采访,截至发稿,哈��未进行回复。

北京商报记者 陈婷婷 胡永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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