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提前终止 投资者一脸茫然 25万亿大市场 这“痛点”待解
某银行理财公司近日公告称,多款理财产品于9月27日或9月28日提前终止。
多只产品为何批量“清盘”?对此,上述银行理财公司在相关公告中给出的解释是“结合市场情况、投资安排和客户情况”作出的安排。
上述解释让不少投资者感到疑惑。“有点突然,公告对于提前终止的原因讲得很模糊,投资运作信息也披露较少,具体什么原因还是不了解。”投资者小律告诉中国证券报记者。
事实上,理财产品信息披露不够透明,也是不少投资者和业内人士反映的银行理财市场的“痛点”之一。
统一信息披露平台有待建设
《中国银行业理财市场半年报告(2023年上)》显示,截至2023年上半年末,银行和理财公司理财产品存续规模为25.34万亿元。
这一数据被同时点的公募基金规模反超。业内人士认为,除了理财产品“破净潮”引发投资者大规模赎回等因素,公募基金产品透明度相对更高、流动性更好、投教更充分等关乎投资者体验的因素也不可忽视。
“公募基金信息披露时效性更高、资产配置情况比银行理财更加清楚。公开信息披露可以增加投资者个人认知,帮助其更好把握产品。”一位资深投资者表示。
“目前尚没有一个公开的平台能看到所有的公募银行理财产品相关信息,有的理财产品仅对持有人披露信息。管理人在进行产品对标的时候,由于没有汇总的信息,也很难进行参考。”某合资理财公司总经理表示。
记者调研发现,中国理财网作为银行理财产品信息登记系统和理财产品展示平台,有望充当统一公开信息披露平台的角色,但目前尚未做到信息披露主体、产品信息全覆盖。同时,信息质量仍有待第三方进行监督验证。
以理财公司为例,记者梳理发现,31家理财公司信息披露渠道各异,涉及产品管理人网站/APP、代理销售机构相关渠道,小部分理财公司在产品说明书中指明将中国理财网作为信息披露渠道之一。
理财公司自有平台信息查询便捷程度存在差异,部分公司信息查询难度较大。即便是便于查询,自有平台的用户活跃度也不高。
“现在各家理财公司都会在自家手机APP或者官网上披露信息,投资者登录之后能看到自己持仓、收益的变化,但从我们的后台数据来看,访问量并不高。”某理财人士告诉记者,如果有一个便捷的第三方平台,会降低投资者信息查询难度。
同业披露规范差异较大
记者调研发现,目前,理财产品的信息披露方式和精细化程度存在较大差异。例如,对于底层资产的披露,就存在“穿透前”和“穿透后”的区别。部分理财产品披露的是穿透前的前十项持仓,而有的产品披露的则是穿透后前十项。
此外,同类产品净值披露频率、估值方法、业绩展示形式也存在较大不同。比如在理财产品展示界面,近一个月年化收益率、成立以来年化收益率、七日年化收益率、预期年化收益率……众多业绩展示方式令不少投资者直呼眼花缭乱,业内人士透露,为了吸引投资者,很多产品会选择披露比较好看的数据,业绩展示存在“报喜不报忧”现象,展示收益明显高于真实收益率。记者此前从业内获悉,银行业协会已就《理财产品过往业绩展示行为准则》在业内进行探讨,就过往业绩展示区间等进行规范,包括要求注明区间起止时间,将过往业绩与业绩比较基准同时展示等。
业内人士希冀,系列制度安排的出台能提高银行理财信披的精细化程度。
“目前仍有许多理财产品处于从预期收益产品向净值化产品转型的过程中,很多产品还带有类存款属性,这样的产品很难做信息披露。再比如有些机构产品数量太多,如果对产品一一进行信息披露,对机构的运营管理会造成很大的压力。”长安银行理财业务部总经理王庆华告诉记者。
提高透明度补足短板
资管新规后,银行理财产品没有了“保本”光环,和公募基金同台竞技,信息披露无疑是需要补足的短板之一。
“站在投资者的角度,基金和银行理财没啥太大区别,不同风险等级的银行理财产品都可以用基金去替代,比如货币基金、债券基金、股票基金。市场行情好的时候,基金卖起来对于我们来说收益还多,我们挺愿意卖基金的。”某股份行理财经理对记者表示。
某头部基金公司人士表示,银行理财产品透明度相对较低,与多数理财产品对标的债券基金则是形成了一套较为完善、有较高透明度的信息披露体系,包括产品成立以来的净值曲线、基金经理过去管理的产品情况、定期报告、前十大持仓及市场观点,帮助投资者验证和进行投资决策。
业内人士认为,银行理财能否提高信息披露透明度、形成一套规范和标准,决定了其在增量市场和存量博弈中的发展前景。
此前,监管部门出台了《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监督管理办法》,银行理财产品信息披露的制度框架形成。2022年11月,中国银行业协会党委副书记、秘书长刘峰表示,中银协正研究制定理财产品信息披露指引,旨在完善并统一理财产品信息披露机制和标准。2022年末,中银协发布的《中国银行业理财业务自律规范》提出,强化信息披露,注重披露信息的易懂性和易得性等。
不过,建立对标公募基金的信息披露体系仍任重道远。“理财产品信息披露如果想接轨公募基金,得根据理财产品的每个子类单独制定标准,这是一个浩大的工程。”某合资理财公司首席运营官说。“与之逻辑相通的是,目前行业仍然没有统一的风险等级划分标准,各家虽然也都在尽力做好产品风险评级,但不同级别之间的边界依然模糊。”
某基金评价人士建议,建立行业信息引导机制,打破投资者“心理账户”。“大资管时代背景下,需要建立统一的风险评级标准,需要第三方做公允的全资管数据比较,引导投资者监督机构的信息披露,从风险收益相匹配的角度构建资产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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