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珠江水利委员会等出台加强河湖安全保护工作实施意见
讯 据水利部消息,为进一步强化流域管理机构、水行政主管部门与公安机关的协作配合,加强水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形成打击河湖违法犯罪合力,保障涉水法律法规严格落实,近期,珠江水利委员会联合长江水利委员会和贵州省水利厅、公安厅出台《关于加强河湖安全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加强河湖保护治理是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为落实水利部、公安部《关于加强河湖安全保护工作的意见》,珠江水利委员会充分发挥流域管理机构统筹协调作用,主动对接流域相关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结合流域、区域实际,全力推动水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在流域各省(自治区)落实落地。
此次珠江水利委员会会同长江水利委员会率先在流域省级层面与地方建立水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根据贵州省河湖安全保护与治理的难点堵点,坚持问题导向,强化流域统筹和区域协同,进一步明确了流域管理机构、水行政主管部门以及公安机关的工作职责,建立了联席会议、水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流域安全保护协同等工作机制。《实施意见》的出台是流域管理机构、贵州省水行政主管部门与公安机关全面加强河湖安全保护合作的重要标志和新的起点,将对加强水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依法打击涉水违法犯罪行为,提升河湖安全保护水平起到有力推动作用。
下一步,珠江水利委员会将进一步加强协调指导,继续推动水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辐射流域更广层面,以河湖安全保护专项执法行动等为契机,充分发挥相关协作机制作用,强化流域联合执法力度,依法打击危害河湖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为珠江流域水安全提供有力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