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顺宇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被罚款23万元
金融界2021年7月27日消息,西藏顺宇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因没有设立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管理人员;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未取得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资格证书;未按照规定对从业人员、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或者未按照规定如实告知有关安全生产事项;发生一般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被墨竹工卡县应急管理局罚款23万元。
据公告内容,西藏顺宇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没有设立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管理人员;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未取得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资格证书;未按照规定对从业人员、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或者未按照规定如实告知有关安全生产事项;发生一般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
西藏顺宇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一、二、三、四、六款;《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五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九条第一款,构成了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违法行为。因此,墨竹工卡县应急管理局依法对其进行了罚款23万元的处罚。
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者:天眼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