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住宅电梯“更新”、汽车家电“换新”,浙江召开省政府政策吹风会
围绕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继首场吹风会之后,5月10日上午,浙江省政府新闻办再次召开省政府政策吹风会,发布解读有关政策情况。
这也是“稳进立、挑大梁”主题系列新闻发布活动的第五场。
省建设厅印发了《浙江省推进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设备更新实施方案》,提出了实施住宅电梯、市政基础工程和建筑工程三个板块十项更新任务,并分别明确了工作目标和要求。
包括实施住宅老旧电梯更新和既有住宅加装电梯;
包括燃气、供水、污水、环卫等设施设备更新和地下管网、桥隧等城市生命线工程建设;
包括建筑施工设备更新、建筑节能改造和家装“厨卫换新”。
在十项更新任务中,住宅老旧电梯更新、燃气设施设备更新两项任务被列入全省“两新”工作重点事项。
将重点针对使用15年以上或群众有强烈更新需求,且经过安全评估需要更新的住宅老旧电梯实施更新。坚持“政府引导、业主主体”原则,通过“政府补一点、企业让一点、业主出一点”筹措资金,计划今年完成更新1000台,到2027年累计完成更新4000台以上。
将着眼于系统提升全省城镇燃气设施设备安全运行能力和水平,聚焦燃气老旧管道、老旧厂站、燃具连接软管及智能燃气表阀、餐饮等场所的“瓶改管”等方面实施更新改造。
计划年底前,全省更新改造燃气管道1000公里以上,用户金属软管使用率达90%以上;2025年底,全面完成燃气老旧管道专项治理行动更新改造任务,力争具备条件的餐饮等场所基本实现“瓶改管”;到2027年底,完成燃气老旧厂站更新改造80座以上,智能燃气表阀使用率达70%以上。
省商务厅介绍了浙江省消费品以旧换新奖补政策和补助资金申请方面的主要情况。
此次浙江省消费品以旧换新奖补政策采取省市县三级财政同向发力,包含汽车、家电等多个领域。消费者在政策实施期间,可以享受更优惠的价格,更优质的产品和更优越的服务。
省商务厅严格落实商务部汽车报废更新政策,对消费者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或2018年4月30日之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同时购买新车给予一次性补贴。
在此基础上,积极响应国家“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支持汽车置换更新”政策,结合浙江国三保有量较低而国四报废量逐年增加的实际,将汽车补贴范围扩面至国四及以上标准的车辆,该项政策可叠加享受各地汽车购置补贴。消费者直接申领,在指定的窗口平台提供相关资料,经审核通过后补贴资金直达个人账户。
同时,将联合省内回收拆解资质企业开展网上收车、免费拖车等便民服务,并鼓励支持扩大二手车出口。
对消费者购买达到一级能效(水效)的绿色智能家电产品,按照剔除所有折扣优惠后成交价格的10%左右享受立减补贴,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对厨卫家电适当提高补贴比例,单笔订单补贴最高不超过1000元。
接下来,省商务厅将会同财政、公安、市场监管、税务等部门指导地方对消费品旧换新资金补贴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对发现存在利用不正当手段骗取补贴资金等违法行为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