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晟源房地产开发(云南)有限公司被罚款10000元
金融界2024年2月20日消息,昌晟源房地产开发(云南)有限公司因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被普洱市思茅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处以罚款10000元。
据公告内容,昌晟源房地产开发(云南)有限公司位于普洱市思茅区思茅街道康平大道西侧的普洱市云悦府项目1#楼建设项目实施了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的行为,其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七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云南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第五十九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四条及《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昌晟源房地产开发(云南)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四条“违反本法规定,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未经批准擅自施工的,责令改正,对不符合开工条件的责令停止施工,可以处以罚款”《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建设单位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未经批准,擅自施工的,责令停止施工,限期改正,处工程合同价款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二以下的罚款”的规定,构成了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的违规行为。因此,普洱市思茅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其处以罚款10000元的处罚。
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者:天眼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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