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宝股份因财务造假遭索赔 部分案件诉讼时效将到期
恒宝股份(002104)因涉“专网通信”造假案被证监会行政处罚后,部分投资者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公司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据上海海汇律师事务所吴立骏律师消息,投资者诉恒宝股份索赔案部分案件诉讼时效将于2024年3月31日到期。
2023年12月14日,恒宝股份收到证监会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恒宝股份披露的2017年至2020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处罚书显示,恒宝股份及其子公司恒宝智能自2016年12月起从事隋某力主导的“专网通信”业务,共执行了21个批次,涉及3家客户和8家供应商。恒宝股份在未充分评估和审慎了解“专网通信”业务实质的情况下,即将该业务按照销售和采购合同发生金额确认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构成虚增营业收入。2017年至2020年,恒宝股份四年合计虚增营业收入高达13.62亿元。
鉴于此,吴立骏律师表示,目前判断恒宝股份投资者可索赔区间有两个:
(1)在2020年4月28日至2021年3月31日期间买入恒宝股份股票,并在2021年3月31日收盘时仍持有,该案诉讼时效截止日为2024年3月31日;
(2)在2018年4月27日至2022年9月2日期间买入恒宝股份股票,并在2022年9月2日收盘时仍持有,该案诉讼时效截止日为2025年9月2日。
符合上述任一条件的投资者,均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18)报名参与,最终索赔条件以法院判定为准。律师建议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应及时索赔,避免错过合法挽损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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