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房纠纷:房东要求更换马桶盖,法院这样判
每年暑假,租房市场都异常火爆,房东和租客之间的矛盾也随之增多。比如退房时,房东总喜欢找各种理由不退押金,租客该怎么应对呢?今天,我们通过北京的两个案例来聊聊这个问题。
在北京朝阳区,胡女士与房东李先生签了一年的租房合同。合同到期后,胡女士想退房并拿回1.4万元的押金,但李先生却拒绝退还。胡女士说,李先生刁难她,连马桶盖都要求更换。为了避免麻烦,胡女士换了新的马桶盖,但李先生依旧不退押金。李先生还说,房子里有置物架和垃圾没清理,橱柜门不好开,热水器不加热,净水器不能用,卫生间的净水设备没拆,墙面、纱窗和暖气片都有破损。李先生还提出反诉,要求胡女士赔偿2万元的修缮费和8400元的违约金。
法院认为,置物架和水龙头设备拆卸很简单,不能作为不退押金的理由。李先生提供的净水器没有更换过滤芯的记录,所以也不支持他的赔偿要求。至于墙面的破损,空调移机导致的破损不需要胡女士赔偿,但其他破损则是胡女士在使用过程中造成的,需要赔偿。最终,法院判决李先生退还胡女士1.4万元押金,胡女士支付2000元赔偿金。
第二个案例是北京海淀的小徐,他租了一套房子住了一年,每月租金5500元。由于房子是老房子,夏天入住时没啥问题,但到了秋天,墙壁开始返潮发霉。小徐把照片和视频发给房东,房东检查后说是因为小徐家里水汽大。后来,房东表示维修好后不追究责任,但最后还是把小徐告上法院,要求赔偿5000元的维修费。
法院认为,小徐已经尽力减少损失,并且房东也得到了施工方的补偿,无法证明发霉是小徐的不当使用造成的,最终驳回了房东的诉求。
房东和租客之间的纠纷往往出现在退房时,房东希望房屋能保持出租时的状态,而租客则希望能顺利拿回押金。这两个案例告诉我们,作为租客,要爱惜房子,尽可能保持房屋设施的完好。如果房屋出现问题,及时与房东沟通,并保存好相关证据。同时,房东也应合理看待房屋的合理损耗,不要以此为由刁难租客。依据我国《民法典》,合理损耗是不需要租客赔偿的,例如地面磨损、家具电器老化等。如果租客违规使用房屋导致损坏,则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因此,签订租房合同时,双方应明确各自的责任和义务,避免不必要的纠纷。